新修订的《煤矿安全规程》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。新版规程共777条,与上版相比新增56条,实质性修改353条。
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介绍,随着煤矿安全监控技术的成熟和巡检机器人的发展,新版《煤矿安全规程》大幅减少了井下瓦检员数量和检查频次的要求。
重大灾害防治仍是防范煤矿事故的重点和难点。新版规程将瓦斯等级、冲击地压、煤层自燃倾向性、煤尘爆炸性以及露天煤矿滑坡危险性等灾害等级鉴定纳入安全检测、检验范围,并明确鉴定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。
在水害区域治理方面,新版规程新增了煤矿防治水的地面超前区域治理相关规定,明确了底板承压水在治理后的安全论证和效果验证要求。
同时,新版规程结合自动化、智能化技术的发展,在地质勘查、井下作业、监测监控和露天开采等多个环节,明确了智能化技术的应用方向和具体要求。